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訴字第978號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7年訴字第97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17日

裁判案由:房屋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7年度訴字第978號原告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文潮 訴訟代理人 林志忠 律師
葉銘功 律師 陳衍任 律師被告雲林縣稅務局代表人 何一凡 局長訴訟代理人 林瓊品
劉俊麟 翁春英 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8年3月17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李協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3月17日
書記官周良駿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