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54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154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1542號聲請人 郭高秀里 代理人 郭建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989號公示催告。
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9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姜悌文┌───────────────────────────┐│附表:102年度除字第154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X0000000│1│194│├──┼──────────┼───────┼──┼──┤│0002│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X0000000│1│19│├──┼──────────┼───────┼──┼──┤│0003│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000│1│12│├──┼──────────┼───────┼──┼──┤│0004│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2NX0000000│1│20│├──┼──────────┼───────┼──┼──┤│0005│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1│56│├──┼──────────┼───────┼──┼──┤│0006│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4NX0000000│1│54│├──┼──────────┼───────┼──┼──┤│0007│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5NX0000000│1│35│├──┼──────────┼───────┼──┼──┤│0008│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6NX0000000│1│46│├──┼──────────┼───────┼──┼──┤│0009│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7NX0000000│1│95│├──┼──────────┼───────┼──┼──┤│0010│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76│├──┼──────────┼───────┼──┼──┤│0011│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84│├──┼──────────┼───────┼──┼──┤│0012│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92│├──┼──────────┼───────┼──┼──┤│0013│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81│├──┼──────────┼───────┼──┼──┤│0014│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109│├──┼──────────┼───────┼──┼──┤│0015│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84│└──┴──────────┴───────┴──┴──┘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
書記官羅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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