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拍字第1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拍字第194號聲請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豊彥 相對人中華聯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金龍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 陳米玉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⑴民國94年4月8日、⑵94年4月11日。
(二)權利種類:⑴⑵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⑴⑵新臺幣(下同)12,000,000元。
(四)抵押權存續期間:⑴⑵自94年3月29日至134年3月28日止。
(五)清償日期: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六)利息(率):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七)遲延利息(率):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違約金: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九)債務人:⑴⑵陳米玉。嗣債務人陳米玉於94年4月12日向聲請人借款9,87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114年4月12日,如未按月付本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未依約定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7,147,241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而債務人已於94年8月26日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因買賣移轉登記與相對人,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貸款契約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前揭法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素妃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市│西區│ 後壠子 ││0000-0000│建│998.00│30000分之234│├─┼───┼────┼───┼───┼──────┼─┼─────┼──────┤│2│臺中市│西區│後壠子││0000-0000│建│1,044.00│30000分之234│├─┼───┼────┼───┼───┼──────┼─┼─────┼──────┤│3│臺中市│西區│後壠子││0000-0000│建│744.00│30000分之234│├─┼───┼────┼───┼───┼──────┼─┼─────┼──────┤│4│臺中市│北區│ 乾溝子 ││0000-0000│建│118.00│90000分之234│└─┴───┴────┴───┴───┴──────┴─┴─────┴──────┘┌─┬──┬───────┬────────┬─────────────┬──────┐│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要│││││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建築材料及用│││號││││合計│途│範圍│├─┼──┼───────┼────────┼──────┼──────┼──────┤│1│9395│臺中市西區後壠│商業用│9層:344.74│陽台:16.02│全部││││子段0000-0000│鋼筋混凝土造│合計:344.74││││││、0000-0000地│28層│││││││號│││││││├───────┤│││││││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2段307號9││││││││樓之1│││││├─┴──┴───────┴────────┴──────┴──────┴──────┤│共有部分:後壠子段00000-000建號,1,883.0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89。│├─┬──┬───────┬────────┬──────┬──────┬──────┤│2│9372│臺中市西區後壠│停車空間、避難室│地下2層:││10000分之94││││子段0000-0000│鋼筋混凝土造│2,496.14││││││、0000-0000、0│28層│合計:││││││000-0000地號、││2,496.14││││││臺中市北區乾溝││││││││子段0000-0000││││││││地號│││││││├───────┤│││││││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2段307號地││││││││下2層│││││├─┴──┴───────┴────────┴──────┴──────┴──────┤│共同使用部分:│├─┬──┬───────┬────────┬──────┬──────┬──────┤│3│9373│臺中市西區後壠│停車空間│地下3層:││10000分之94││││子段0000-0000│鋼筋混凝土造│2,496.14││││││、0000-0000、0│28層│合計:││││││000-0000地號、││2,496.14││││││臺中市北區乾溝││││││││子段0000-0000││││││││地號│││││││├───────┤│││││││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2段307號地││││││││下3層│││││├─┴──┴───────┴────────┴──────┴──────┴──────┤│共同使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