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72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3月2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黃雅芬
法官黎惠萍法官吳定亞不得抗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宋德華中華民國94年3月22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72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3月2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黃雅芬
法官黎惠萍法官吳定亞不得抗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宋德華中華民國9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