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侵上訴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侵上訴字第1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蔡東楓選任辯護人許文彬律師
郭隆偉 律師被告 周倩如 選任辯護人許文彬律師
郭隆偉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妨害性自主罪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登俊
法官莊深淵法官陳得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三軫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