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11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0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1160號聲請人梁東益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股票掛失通知書(函)原本。中華民國100年5月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11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0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1160號聲請人梁東益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股票掛失通知書(函)原本。中華民國100年5月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