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3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1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341號原告 林坤頌 被告 李品樑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113年度易字第48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吳基華
法官蔡宗儒
法官柯欣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書記官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