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1年度基小字第9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1年基小字第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基小字第九九號
原告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丁○○
丙○○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六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B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B法官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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