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聲字第72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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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聲字第7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聲字第728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鄧添齊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一0四年度執聲字第二八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妨害性自主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一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受刑人甲○○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影本足稽,應依刑法第五十條第二項、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亦有明文。
三、本件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妨害性自主等數罪,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稽。其所犯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另所犯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有一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受刑人甲○○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影本在卷可參,茲檢察官聲請就所犯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依上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廖柏基
法官郭瑞祥法官梁堯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蔡芬芬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不能安全駕駛致教通│違反部屬職責罪(對│妨害性自主罪│││危險罪│長官施強暴罪)││├─────────┼─────────┼─────────┼─────────┤│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5月(2次)│├─────────┼─────────┼─────────┼─────────┤│犯罪日期│103.05.07│102.12.11│103.03.04、│││││103.03.05│├─────────┼─────────┼─────────┼─────────┤│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103年度速│高雄地檢103年度軍│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367號│撤緩偵字第1、2號│字第13013號│├─┬───────┼─────────┼─────────┼─────────┤│最│法院│南投地院│高雄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投交簡字第│103年度審軍訴字第│103年度侵上訴字第││實││242號│11號│218號││審├───────┼─────────┼─────────┼─────────┤││判決日期│103.06.13│104.01.15│104.01.30│├─┼───────┼─────────┼─────────┼─────────┤││法院│南投地院│高雄地院│中高分院││確├───────┼─────────┼─────────┼─────────┤│定│案號│103年度投交簡字第│103年度審軍訴字第│103年度侵上訴字第││判││242號│11號│21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07.15│104.02.10│104.02.24│├─┴───────┼─────────┼─────────┼─────────┤│是否為得易科│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南投地檢103年度執│高雄地檢104年度執│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861號(已執行│字第3259號(臺中地│字第4002號(刑期│││完畢)│檢104執助629,刑期│104.4.2-104.12.1)││││104.12.2-1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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