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97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972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法定代理人 吳俊達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麗徠國際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涂承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97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972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法定代理人 吳俊達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麗徠國際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涂承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