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9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九二一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告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中華民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強梅芳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9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九二一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告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中華民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強梅芳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