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346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3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346號聲請人 李珮玲 即 李邱雪珠 之繼承人代理人 李慧美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聯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聯成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聲請除權判決,本院於民國107年7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6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6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7月3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李佳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7月30日
書記官劉雅萍┌─────────────────────────────┐│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7年度除字第34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數│├──┼────────────┼────────┼────┤│1│聯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1,000股│├──┼────────────┼────────┼────┤│2│聯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4-NX-52787-0│350股│├──┼────────────┼────────┼────┤│3│聯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000股│├──┼────────────┼────────┼────┤│4│聯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X-64691-4│79股│├──┼────────────┼────────┼────┤│5│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600股│├──┼────────────┼────────┼────┤│6│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000股│├──┼────────────┼────────┼────┤│7│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000股│├──┼────────────┼────────┼────┤│8│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840股│├──┼────────────┼────────┼────┤│9│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05股│├──┼────────────┼────────┼────┤│10│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000股│├──┼────────────┼────────┼────┤│11│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609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