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8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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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訴字第1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189號上訴人即被告 郭偉宏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71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26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林瑞斌
法官林孟宜法官陳銘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思葦中華民國10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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