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1228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22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2283號債權人 許遠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碧富邑創意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台端聲請發支付命令之債務人碧富邑創意工程設計股份有
限公司業經經濟部撤銷登記,請補陳該分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及住居所地址,並附其最新之公司抄錄過院參辦。㈡特此裁定。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4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夏施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4月19日
書記官李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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