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9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991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誠儒公設辯護人余訓格被告歐俊男選任辯護人 李孟仁 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夏金郎
法官鄭銘仁法官洪士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鋕偉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9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991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誠儒公設辯護人余訓格被告歐俊男選任辯護人 李孟仁 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夏金郎
法官鄭銘仁法官洪士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鋕偉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