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重訴字第16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殺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重訴字第163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DUANGLOI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甲○○上列被告因殺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五年度偵字第七九七0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曾佩琦
法官陳如玲法官周瑞芬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巫偉凱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