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聲字第12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聲字第122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黃家暉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字第3517號、113年度執聲字第102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黃家暉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家暉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並請依刑法第41條第1項、第8項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定。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94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判決意旨亦可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黃家暉前因竊盜、偽造文書及詐欺案件,分別經法院判決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該等案件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經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分別為竊盜、偽造文書及詐欺,其罪質及犯罪情節有別,犯罪時間亦不相同,所犯各竊盜、偽造文書及詐欺案件情節亦有不同,故依受刑人所犯上開各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兼衡其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及犯罪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日後復歸社會更生,暨受刑人於民國113年5月28日對本件聲請定執行刑案件表示希望從輕量刑,而為整體評價後,爰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裁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6月7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郭勁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昱程中華民國113年6月7日附表:受刑人黃家暉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2罪)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5罪)有期徒刑4月(2罪)犯罪日期110年12月20日、111年2月22日110年6月21日111年1月26日至111年2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69號等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828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91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苗簡字第668號111年度竹簡字第497號111年度易字第222號判決日期111年6月27日111年6月7日111年7月18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1年度苗簡字第668號111年度竹簡字第497號111年度易字第222號確定日期111年7月27日111年8月19日111年8月2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335號(編號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268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578號(編號3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
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詐欺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2月(5罪)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11年6月5日111年6月16日111年5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7487號等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603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594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苗簡字第1177號111年度易字第400號111年度簡字第883號判決日期111年10月31日111年9月19日111年8月2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1年度苗簡字第1177號111年度易字第400號111年度簡字第883號確定日期111年12月5日111年11月30日111年10月5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539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590號(編號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2611號
編號789罪名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2罪)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11年2月24日110年12月29日、110年12月30日110年12月3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901號等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901號等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3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上易字第963號111年度訴字第287號111年度訴字第310號判決日期111年12月8日111年8月30日111年8月3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1年度上易字第963號111年度訴字第287號111年度訴字第310號確定日期112年1月10日111年10月13日111年10月1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237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132號
編號101112罪名竊盜竊盜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6月(2罪)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10年12月20日111年3月16日至111年6月7日110年7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930號等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348號等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521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苗簡字第1058號111年度易字第511號111年度苗簡字第640號判決日期111年9月29日111年11月30日112年2月2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1年度苗簡字第1058號111年度易字第511號111年度苗簡字第640號確定日期111年10月31日111年12月28日112年3月2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131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54號(編號1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244號
編號131415罪名竊盜偽造文書竊盜、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5罪)有期徒刑4月(2罪)有期徒刑3月(3罪)有期徒刑4月(3罪)有期徒刑5月(2罪)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2罪)犯罪日期111年3月4日至111年5月21日111年5月21日111年5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997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997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850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簡字第1384號111年度簡字第1384號111年度易字第2434號判決日期112年1月31日112年1月31日112年3月2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1年度簡字第1384號111年度簡字第1384號111年度易字第2434號確定日期112年3月6日112年3月6日112年5月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844號(編號13至1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844號(編號13至1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7589號(編號1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
編號161718罪名竊盜偽造文書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2罪)有期徒刑3月(7罪)有期徒刑2月(2罪)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11年3月1日至111年5月11日111年2月26日、111年5月11日111年4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9653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9653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9653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簡字第1417號111年度簡字第1417號111年度簡字第1417號判決日期112年6月21日112年6月21日112年6月2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1年度簡字第1417號111年度簡字第1417號111年度簡字第1417號確定日期112年7月26日112年7月26日112年7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0127號(編號16至1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0127號(編號16至1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0127號(編號16至1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編號192021罪名偽造文書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2罪)有期徒刑4月(4罪)犯罪日期111年2月12日至111年2月13日111年3月23日、111年5月3日111年3月16日至111年3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061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2336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233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2年度訴字第391號111年度簡字第1392號111年度簡字第1392號判決日期112年10月12日112年12月29日112年12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案號112年度訴字第391號111年度簡字第1392號111年度簡字第1392號確定日期112年11月9日113年2月15日113年2月15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717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3517號(編號20至2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3517號(編號20至2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