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0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9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於臺灣臺北戒治所戒治中)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李桂英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鈴容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0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9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於臺灣臺北戒治所戒治中)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李桂英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鈴容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