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208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0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八三號
原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丁○○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許秀芬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B法院書記官孫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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