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26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上字第12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上字第1269號上訴人紅久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鄭嘉珮 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品淞 律師複代理人 周郁雯 律師被上訴人 廖振邦 訴訟代理人 黃書瑜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7月26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續行準備程序(請上訴人紅久國際有限公司於5日內提出民國108年10月之公司章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
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官魏麗娟
法官潘進柳法官郭佳瑛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0日
書記官黃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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