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36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聲字第13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發還扣押物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1365號聲請人 歐昌憲 選任辯護人 李岳洋 律師
白子廣 律師上列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07年度上訴字第3325號),聲請發還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歐昌憲(下稱聲請人)為警搜索,遭扣押如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狀所附附表1所示之物品,此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之扣押物品清冊在卷可稽,然扣押之手機4支,與起訴書所載之犯罪事實並無關聯,更非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據,上開扣押物自無留作證據之必要云云。
二、按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扣押物未經諭知沒收者,應即發還;但上訴期間內或上訴中遇有必要情形,得繼續扣押之。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第142條第1項前段、第317條分別定有明文。所謂扣押物無留存之必要者,乃指非得沒收之物,且又無留作證據之必要者,始得依上開規定發還;倘扣押物尚有留存之必要者,即得不予發還。又該等扣押物有無留存之必要,並不以係得沒收之物為限,且有無繼續扣押必要,應由事實審法院依案件發展、事實調查,予以審酌(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125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訴字第172號判決聲請人犯共同製造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5年,扣案如附表編號14、27、28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大麻葉(驗餘淨重共計1,042.62公克),均沒收銷毀之;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0、15至26、29至39以及如附表編號14、27、28所示之包覆第二級毒品大麻葉之塑膠袋等物,均沒收之。嗣聲請人提起上訴,並經本院以107年度上訴字第3325號判決上訴駁回。又同案被告 歐昌榮 對上揭判決表示不服,業已提起上訴第三審法院,全案尚未確定等節,有上開刑事判決書、刑事聲明上訴狀附卷可參(見本院卷第5至7、17至29頁),從而,上揭扣案之手機4支與聲請人及其他共犯所犯本案犯罪等,難謂無留存必要。況手機並非不易處分之物,手機所有人將手機移轉予他人或自行處分手機均非難事,衡酌為審理需要及尚有可能諭知沒收保全將來或有執行之需求,認有繼續扣押留存之必要,無從先行發還。綜上,聲請人徒憑己意以該扣押手機4支與起訴書所載之犯罪事實並無關聯,更非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據,而無留作證據之必要為由,聲請發還上開扣押物,要屬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郭玫利
法官許泰誠法官黃翰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賴尚君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附表:
┌─┬──┬───────┬──┬────────────────┐│編│現場│扣案物名稱│數量│備註││號│勘查││││││採證││││││編號││││├─┼──┼───────┼──┼────────────────┤│1│A5│Floragro營養液│7瓶││├─┼──┼───────┼──┼────────────────┤│2│A6│不明液體│10瓶│用茶裏王(台式綠茶)寶特瓶盛裝│├─┼──┼───────┼──┼────────────────┤│3│A7│不明液體│4瓶│用H2O純水寶特瓶盛裝。│├─┼──┼───────┼──┼────────────────┤│4│A8│不明液體│3瓶│同上。│├─┼──┼───────┼──┼────────────────┤│5│A9│Florabloom液│3瓶││├─┼──┼───────┼──┼────────────────┤│6│A10│不明液體│3瓶│用茶裏王(白毫烏龍)寶特瓶盛裝。│├─┼──┼───────┼──┼────────────────┤│7│A11│不明液體│3瓶│用茶裏王(台式綠茶)寶特瓶盛裝。│├─┼──┼───────┼──┼────────────────┤│8│A13│大麻幼苗│39株│送驗植株614株,經檢視葉片外觀均││││││具大麻特徵,隨機抽樣25株檢驗均含││││││第二級第24項毒品大麻成分。││││││(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06││││││年9月5日調科壹字第10623020940號││││││鑑定書,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106年度偵字第33198號卷一,下稱││││││偵33198卷一,第265頁)│├─┼──┼───────┼──┼────────────────┤│9│A14│大麻幼苗│14株│同編號8備註欄。││││(枯萎)│││├─┼──┼───────┼──┼────────────────┤│10│A15│大麻幼苗│66株│同編號8備註欄。│├─┼──┼───────┼──┼────────────────┤│11│A21│發票│1張│106年7月18日15時21分│├─┼──┼───────┼──┼────────────────┤│12│A22│監視器主機、│1組│││││螢幕│││├─┼──┼───────┼──┼────────────────┤│13│A23│鏡頭│4顆││├─┼──┼───────┼──┼────────────────┤│14│B3│大麻葉│1袋│送驗煙草檢品3包經檢驗均含第二級││││││第24項毒品大麻成分,合計淨重││││││1043.35公克(驗餘淨重1,042.62公││││││克,空包裝總重104.23公克)。││││││(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06││││││年9月5日調科壹字第10623020950號││││││鑑定書,見偵33198卷一,第267頁)│├─┼──┼───────┼──┼────────────────┤│15│B4│不明液體│4瓶││├─┼──┼───────┼──┼────────────────┤│16│B5│大麻成苗│73株│同編號8備註欄。│├─┼──┼───────┼──┼────────────────┤│17│B14│大麻成苗│20株│同編號8備註欄。│├─┼──┼───────┼──┼────────────────┤│18│B15│大麻成苗│20株│同編號8備註欄。│├─┼──┼───────┼──┼────────────────┤│19│B16│大麻成苗│14株│同編號8備註欄。│├─┼──┼───────┼──┼────────────────┤│20│B17│大麻成苗│24株│同編號8備註欄。│├─┼──┼───────┼──┼────────────────┤│21│B18│大麻成苗│20株│同編號8備註欄。│├─┼──┼───────┼──┼────────────────┤│22│B19│大麻成苗│20株│同編號8備註欄。│├─┼──┼───────┼──┼────────────────┤│23│B20│大麻成苗│20株│同編號8備註欄。│├─┼──┼───────┼──┼────────────────┤│24│C1│培養液│6瓶││├─┼──┼───────┼──┼────────────────┤│25│C3│不明液體│7瓶││├─┼──┼───────┼──┼────────────────┤│26│C4│營養液│3瓶││├─┼──┼───────┼──┼────────────────┤│27│C6│大麻葉│1袋│同編號14備註欄。│├─┼──┼───────┼──┼────────────────┤│28│C7│大麻葉│1袋│同編號14備註欄。│├─┼──┼───────┼──┼────────────────┤│29│C10│大麻成株│91株│同編號8備註欄。│├─┼──┼───────┼──┼────────────────┤│30│C11│大麻成株│87株│同編號8備註欄。│├─┼──┼───────┼──┼────────────────┤│31│C12│大麻成株│55株│同編號8備註欄。│├─┼──┼───────┼──┼────────────────┤│32│C13│大麻成株│51株│同編號8備註欄。│├─┼──┼───────┼──┼────────────────┤│33││大麻栽種日程表│3張││├─┼──┼───────┼──┼────────────────┤│34││栽種大麻用小海│1條│未使用45個。││││綿│││├─┼──┼───────┼──┼────────────────┤│35││栽種大麻用大海│1個│││││綿│││├─┼──┼───────┼──┼────────────────┤│36││已使用栽種大麻│9個│││││用小海綿│││├─┼──┼───────┼──┼────────────────┤│37││栽種大麻用培養│1組│││││皿│││├─┼──┼───────┼──┼────────────────┤│38││栽種大麻用日照│1個│││││燈│││├─┼──┼───────┼──┼────────────────┤│39││電風扇│1台││├─┼──┼───────┼──┼────────────────┤│40││IPhone7黑色行│1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動電話│││├─┼──┼───────┼──┼────────────────┤│41││IPhone5S黑色行│1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動電話│││├─┼──┼───────┼──┼────────────────┤│42││IPhone6S灰色行│1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動電話│││├─┼──┼───────┼──┼────────────────┤│43││IPhone6S灰色行│1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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