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司執消債更字第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3號聲請人即債務人己○○○○○○代理人 李淑妃 律師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華宗 代理人甲○○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壬○○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辛○○債權人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庚○○代理人戊○○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代理人丁○○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癸○○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為如後之限制:(一)不得為奢靡浪費、賭博、金錢借貸及投資金融商品之行為。(二)不得購買不動產,且不得從事國外遊學、出國旅遊及住宿四星級以上飯店等消費行為。(三)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飛機等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或緊急者不在此限。
理由
一、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另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64條第1項前段、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1年度消債更字第38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而其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經本院於民國102年3月26日以屏院崑民執成字第101司執消債更33號函7位債權人表示意見,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6位債權人明示不同意,因不同意債權人人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66.97%)已逾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人數及所代表債權額半數而未獲可決。經查,債務人上午於子琪大飯店打工,每月所得約新台幣(下同)6,200元,下午則受僱於屏東市火車站國光客運攤位,每月薪資6,240元,另有殘障補助4,700元,有薪資所得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及存摺影本附卷可證,故每月收入合計17,140元。
三、而債務人稱其與公婆同住,無須給付租金,但應給付水電費2,000元,雖有子女林○亨(00年0月生)、林○稜(00年00月生)及林○萱(00年00月生)須扶養,但於更生期間,為盡最大能力清償,故子女扶養費由夫負擔,並提出戶籍謄本為證。審酌債務人已無給付子女扶養費及租金,其每月分擔水電費2,000元應屬合理。而觀諸債務人所提以每月為
1期、分6年72期、每期清償6,000元、總計清償432,000元、清償成數為16.73%之更生方案,以債務人每月所得17,140元,扣除每月更生方案清償金額6,000元及水電費2,00
0元後,僅餘9,140元作為其自身之生活費,已低於行政院公告之臺灣省每人最低生活費10,244元,其所提更生方案顯已盡力。
四、據上,本件債務人有薪資之固定收入,且其所提更生方案堪認已屬盡力清償,又查無同條例第64條第2項之消極事由存在,雖未經債權人會議之可決,仍應逕予認可,並另依同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為相當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2年6月21日
司法事務官附件:更生方案┌─────────────────────────────┐│壹、更生方案內容│├─────────────────────────────┤│1.每期清償金額:第1-72期、每期(月)新台幣6,000元。││2.每1月為1期,每期在10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6年,共72期清償。││4.清償比例:16.73%││5.債務總金額:新台幣2,582,876元││6.清償總金額:新台幣432,000元││7.給付方式: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帳號依期履行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貳、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台幣/元)│├──┬─────────┬─────┬────┬─────┤│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第1-72期│6年清償總│││││每期金額│額│├──┼─────────┼─────┼────┼─────┤│1│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40,890│95│6,840│││份有限公司││││├──┼─────────┼─────┼────┼─────┤│2│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868,185│2,017│145,224│││限公司││││├──┼─────────┼─────┼────┼─────┤│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217,117│505│36,360│││份有限公司││││├──┼─────────┼─────┼────┼─────┤│4│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313,414│728│52,416│││份有限公司││││├──┼─────────┼─────┼────┼─────┤│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189,946│441│31,752│││限公司││││├──┼─────────┼─────┼────┼─────┤│6│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100,254│233│16,776│││限公司公司││││├──┼─────────┼─────┼────┼─────┤│7│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853,070│1,981│142,632│││份有限公司限公司││││├──┼─────────┼─────┼────┼─────┤││總計│2,582,876│6,000│4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