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司拍字第64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6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647號聲請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清文 相對人 吳美麗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第867條定有明文。次按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第三人 王淑玲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本
人與第三人 詹東綸詹永知大煒建材有限公司對聲請人所欠款項之清償,設定新臺幣(下同)27,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下同)95年8月7日起至125年8月7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第三詹東綸即詹永知於95年8月7日邀同第三人王淑玲、
大煒建材有限公司共同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22,500,000元,到期日為99年4月7日之本票1紙,向聲請人分別借款①18,000,000元②4,5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15年8月8日②102年8月8日元止,均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詹東綸即詹永知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18,172,096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王淑玲已於99年7月26日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信託登記予相對人吳美麗,然不影響聲請人之權利。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本票影本1件、授信合約書影本1件、動撥申請書影本2件、信用卡申請書影本2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
書記官朱小萍┌───────────────────────────────┐│附表:99年度司拍字第647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市○○區○○○段│542-23│建│168.11│全部│└──┴───┴────┴───┴───┴─┴────┴────┘┌─────────────────────────────────────────────────┐│附表(建物)︰99年度司拍字第647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三│四│五│合│面│主要│陽│露│雨│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層│計│位│材料│台│台│遮│位││├──┼─┼──────┼────┼────┼─┼─┼─┼─┼─┼─┼─┼──┼─┼─┼─┼─┼──┤│001│34│台南市東區裕│台南市東│5層樓房│84│80│84│84│67│40│平│鋼筋│44│4.│18│平│全部│││16│農三街12○號○區○○段│鋼筋混凝│.4│.1│.7│.7│.6│1.│方│混凝│.4│06│.5│方││││││542-23地│土造│2│8│2│2│9│73│公│土造│4││2│公││││││號││││││││尺│││││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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