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9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9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96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99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12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歐陽漢菁┌────────────────────────────┐│附表:99年度除字第9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2│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3│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4│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5│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6│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7│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8│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9│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0│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1│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2│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3│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4│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5│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6│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7│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8│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19│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0│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1│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2│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3│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4│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5│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6│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7│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8│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29│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30│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
書記官吳貞瑩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