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 司鳳勞 調字第8號
聲 請 人 柯通利
代 理 人 張宗隆 律師
相 對 人 伊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
法定代理人 洪玉娟
代 理 人 謝孟光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勞調字第8號職業災害補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100年1月18日上午11時3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二
樓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蘇盛源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柯通利 到
聲請人代理人 張宗隆律師 到
相對人代理人 謝孟光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參拾萬元整,給付方式
:共分十五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五日起,於每月十
五日各給付貳萬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相對人直接匯入聲
請人設於大寮大發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柯
通利之帳戶內),若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
到期。
二、聲請人就本件其餘請求均拋棄,並就本案不再提起任何民、
刑事之請求。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柯通利
聲請人代理人 張宗隆律師
相對人代理人 謝孟光
調解 委員 蘇盛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