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63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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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633號

原告 熊保岷

被告 陳國昇

楊芝妮

(現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寄押在法務部○○○○○○○○○)

張鈞凱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90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正偉

法官陳志峯

法官鄭淳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佳韋

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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