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48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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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14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綜合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48號原告 梁至宏 訴訟代理人 吳永茂 律師
侯昱安 律師 羅玲郁 律師被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代表人 蔡碧珍 訴訟代理人 侯惠月 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黃堯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書記官江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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