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8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號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5月23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羅森德
法官蘇碧珠法官陳松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5月23日
書記官林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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