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金訴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金訴字第23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煜鈞選任辯護人黃俊嘉律師
吳龍建律師 陳秉宏 律師被告 何胤翔 選任辯護人 王建元 律師被告 劉庭佑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與上列被告相關之同案被告 李建輝 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方錦源
法官黃立綸法官林軒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
書記官李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