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簡上字第13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簡上字第1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消費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簡上字第134號上訴人乙○○被上訴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丙○○
丁○○戊○○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10月3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郭瓊徽本裁定不得抗告。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6年10月31日
書記官邱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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