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抗字第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抗字第88號抗告人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 陳文禹 律師相對人 郭遠蓮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0年7月12日本院100年度司票字第5104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抗告意旨略以:㈠本院於民國100年7月12日100年度司票字第5104號裁定以兆
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鍾憲德 為相對人,裁定其等共同簽發詳如附表之本票36紙得為強制執行,惟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解散,並選任清算人為鍾憲德,並經本院99年度司司字第178號准予核備在案,有本院99年8月11日北院 木民翔 99年度司司字第178號函可稽(見本院100年度抗字第218號卷第9頁),原本票裁定誤列 許明仁 、 胡晉華 、 黃芳珠 為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顯有違誤。
㈡詳如附表之本票36紙其上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小章均係偽造。
㈢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並駁回相對人之聲請。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前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此有最高法院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經查:㈠本院100年7月12日100年度司票字第5104號裁定(見本院100
年度司票字第5104號卷第40頁至第41頁)固誤列許明仁、胡晉華、黃芳珠為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惟本院已於101年1月13日以100年度司票字第5104號裁定更正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鍾憲德」(見本院100年度司票字第5104號卷第66頁),並重新送達,亦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嗣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選任陳文禹律師為清算人,並於100年12月15日向本院陳報清算人就任(見本院101年度抗字第60號卷第6頁),並經本院調閱本院101年度司字第19號卷核對無訛(見本院101年度抗字第60號卷第5頁至第10頁),是本件以陳文禹律師為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合先敘明。
㈡抗告人主張詳如附表之本票36紙其上兆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小章均係偽造等情,乃實體法上之爭執,依上開說明,於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抗告人應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是以,原裁定依相對人之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行,核無違誤。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46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
1項、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黃柄縉
法官吳佳樺法官宣玉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僅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提出再抗告;如提再抗告,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台幣壹仟元,及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書記官吳珊華┌─────────────────────────────┐│附表:│├──┬──────┬──────┬──────┬─────┤│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提示日│票據號碼││││(新台幣)│││├──┼──────┼──────┼──────┼─────┤│001│97年10月20日│2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2│97年10月20日│2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3│97年10月20日│2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4│97年10月20日│2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5│97年10月20日│2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6│97年10月20日│745,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7│97年10月20日│74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8│97年10月20日│735,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09│97年10月20日│73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0│97年10月20日│1,022,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1│97年10月20日│1,014,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2│97年10月20日│1,006,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3│97年10月20日│998,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4│97年10月20日│99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5│97年10月20日│982,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6│97年10月20日│974,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7│97年10月20日│966,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8│97年10月20日│958,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19│97年10月20日│9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0│97年10月20日│942,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1│97年10月20日│934,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2│97年10月20日│926,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3│97年10月20日│918,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4│97年10月20日│91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5│97年10月20日│1,10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6│97年10月20日│1,09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7│97年10月20日│882,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8│97年10月20日│874,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29│97年10月20日│866,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30│97年10月20日│858,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31│97年10月20日│85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32│97年10月20日│1,040,000元│99年12月27日│CH0000000│├──┼──────┼──────┼──────┼─────┤│033│97年10月20日│1,030,000元│99年12月27日│NO000842│├──┼──────┼──────┼──────┼─────┤│034│97年10月20日│1,020,000元│99年12月27日│NO000843│├──┼──────┼──────┼──────┼─────┤│035│97年10月20日│1,010,000元│99年12月27日│NO000844│├──┼──────┼──────┼──────┼─────┤│036│97年10月20日│1,000,000元│99年12月27日│NO00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