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48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148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1480號聲請人 謝瑞真 代理人 黃麗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9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9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黃柄縉┌─────────────────────────────┐│附表:102年度除字第148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D0000000-0│1│1000│├──┼──────────┼────────┼──┼───┤│0002│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D0000000-0│1│1000│├──┼──────────┼────────┼──┼───┤│0003│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D0000000-0│1│1000│├──┼──────────┼────────┼──┼───┤│0004│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D0000000-0│1│1000│├──┼──────────┼────────┼──┼───┤│0005│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D0000000-0│1│1000│├──┼──────────┼────────┼──┼───┤│0006│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E0000000-0│1│10000│├──┼──────────┼────────┼──┼───┤│0007│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E0000000-0│1│10000│├──┼──────────┼────────┼──┼───┤│0008│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E0000000-0│1│10000│├──┼──────────┼────────┼──┼───┤│0009│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E0000000-0│1│10000│├──┼──────────┼────────┼──┼───┤│0010│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X0000000-0│1│823│├──┼──────────┼────────┼──┼───┤│0011│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91NX0000000-0│1│85│└──┴──────────┴────────┴──┴───┘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
書記官沈世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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