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96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96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961號聲請人十傑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裕傑 代理人 羅暐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9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5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趙雪瑛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
書記官曾鈺馨┌─────────────────────────┐│附表:103年度除字第96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95│1│1000│├──┼─────────┼──────┼──┼──┤│0002│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96│1│1000│├──┼─────────┼──────┼──┼──┤│0003│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97│1│1000│├──┼─────────┼──────┼──┼──┤│0004│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98│1│1000│├──┼─────────┼──────┼──┼──┤│0005│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99│1│1000│├──┼─────────┼──────┼──┼──┤│0006│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600│1│1000│├──┼─────────┼──────┼──┼──┤│0007│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16│1│1000│├──┼─────────┼──────┼──┼──┤│0008│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17│1│1000│├──┼─────────┼──────┼──┼──┤│0009│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8-ND-001534│1│1000│├──┼─────────┼──────┼──┼──┤│0010│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96│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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