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46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重訴字第46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塗銷股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重訴字第467號原告 莊雅雯 被告 吳明俊
田美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佳柔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金澤 律師複代理人 陳祥彬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股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8月1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趙彥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書記官陳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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