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家上字第2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4年重家上字第2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塗銷繼承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重家上字第24號上訴人 周毅 訴訟代理人 林李達 律師複代理人 陳冠維 律師訴訟代理人 吳孟玲 律師
唐月妙 律師被上訴人 周芹 訴訟代理人 廖姵涵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繼承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6月8日下午3時25分在本院第8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5月10日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官林金吾
法官劉坤典法官蔡和憲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5月10日
書記官張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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