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7年度南簡字第732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26 日
臺南簡易庭法 官 張桂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謝安青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7年度南簡字第732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26 日
臺南簡易庭法 官 張桂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謝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