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20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207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7月16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黃佩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柏名中華民國99年7月16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20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207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7月16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黃佩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柏名中華民國9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