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補字第7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9月22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補字第790號
原告甲○○
陳麗雯 律師
李艾倫 律師原告對被告榮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壹佰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壹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中華民國94
民事第四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