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0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036號上訴人丙○○即原告訴訟代理人甲○○被上訴人乙○○即被告上列當事人間因96年度訴字第1036號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貳佰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叁萬壹仟貳佰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9月2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清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9月27日
書記官詹書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