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74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上訴字第7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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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訴字第30號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前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莊崑山
法官施柏宏法官陳明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書記官葉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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