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05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0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確認決議不存在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訴字第2052號上訴人即原告甲○○被上訴人即被告億庭科技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因93年度訴字第2052號請求確認決議不存在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下同)壹佰陸拾伍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貳萬陸仟零貳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七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2月2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若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年12月27日
書記官吳俊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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