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498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498號

原告 劉璧銖

被告 廖振堯 籍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00弄00號0樓

上列被告因民國112年度上訴字第776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王屏夏

法官潘怡華

法官楊明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尤朝松

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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