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3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六О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禾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美惠被告甲○○右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卓平 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林彥君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黃傳鈞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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