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促字第299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促字第29920號債權人森林觀道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黃榮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李慎悌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門牌號碼為臺中市○○區○○路○段000號19之3之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
㈡請提出李慎悌管理費繳款明細表。
㈢請查報每月管理費費用為何?並提出管理費計算方式。
㈣債務人李慎悌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1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5年11月22日
書記官黃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