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2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上易字第2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易字第226號上訴人 王紅梅 訴訟代理人 陳永祥 律師被上訴人 孫連登 訴訟代理人 張耀聰 律師複代理人 王瀚誼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8月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楊淑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4日
書記官黃月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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