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2351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96年度促字第12351號債權人乙○○兼法定代理人丙○○債務人甲○○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 呂譯萱 給付新臺幣貳拾萬元及自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佰陸拾肆萬元及如附表所示計算之利息。
三、債務人應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
四、債務人得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如債務人未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六、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七、債權人其餘之聲請駁回—一般債務如約定有分期給付者,其利息應自各清償期之翌日起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清償期限尚未屆至之部份,則不得據以主張,逾此部分之請求,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中華民國96年7月4日
民事庭法官陳正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7月4日
書記官林文斌書記官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5%計算96度促字第12351號│├──┬───────┬───────┬──┬───────┬───────┤│編│請求金額│利息起算日│編│請求金額│利息起算日││號│(新臺幣)││號│(新臺幣)││├──┼───────┼───────┼──┼───────┼───────┤│001│20,000元│89年10月1日│002│20,000元│89年11月1日│├──┼───────┼───────┼──┼───────┼───────┤│003│20,000元│89年12月1日│004│20,000元│90年1月1日│├──┼───────┼───────┼──┼───────┼───────┤│005│20,000元│90年2月1日│006│20,000元│90年3月1日│├──┼───────┼───────┼──┼───────┼───────┤│007│20,000元│90年4月1日│008│20,000元│90年5月1日│├──┼───────┼───────┼──┼───────┼───────┤│009│20,000元│90年6月1日│010│20,000元│90年7月1日│├──┼───────┼───────┼──┼───────┼───────┤│011│20,000元│90年8月1日│012│20,000元│90年9月1日│├──┼───────┼───────┼──┼───────┼───────┤│013│20,000元│90年10月1日│014│20,000元│90年11月1日│├──┼───────┼───────┼──┼───────┼───────┤│015│20,000元│90年12月1日│016│20,000元│91年1月1日│├──┼───────┼───────┼──┼───────┼───────┤│017│20,000元│91年2月1日│018│20,000元│91年3月1日│├──┼───────┼───────┼──┼───────┼───────┤│019│20,000元│91年4月1日│020│20,000元│91年5月1日│├──┼───────┼───────┼──┼───────┼───────┤│021│20,000元│91年6月1日│022│20,000元│91年7月1日│├──┼───────┼───────┼──┼───────┼───────┤│023│20,000元│91年8月1日│024│20,000元│91年9月1日│├──┼───────┼───────┼──┼───────┼───────┤│025│20,000元│91年10月1日│026│20,000元│91年11月1日│├──┼───────┼───────┼──┼───────┼───────┤│027│20,000元│91年12月1日│028│20,000元│92年1月1日│├──┼───────┼───────┼──┼───────┼───────┤│029│20,000元│92年2月1日│030│20,000元│92年3月1日│├──┼───────┼───────┼──┼───────┼───────┤│031│20,000元│92年4月1日│032│20,000元│92年5月1日│├──┼───────┼───────┼──┼───────┼───────┤│033│20,000元│92年6月1日│034│20,000元│92年7月1日│├──┼───────┼───────┼──┼───────┼───────┤│035│20,000元│92年8月1日│036│20,000元│92年9月1日│├──┼───────┼───────┼──┼───────┼───────┤│037│20,000元│92年10月1日│038│20,000元│92年11月1日│├──┼───────┼───────┼──┼───────┼───────┤│039│20,000元│92年12月1日│040│20,000元│93年1月1日│├──┼───────┼───────┼──┼───────┼───────┤│041│20,000元│93年2月1日│042│20,000元│93年3月1日│├──┼───────┼───────┼──┼───────┼───────┤│043│20,000元│93年4月1日│044│20,000元│93年5月1日│├──┼───────┼───────┼──┼───────┼───────┤│045│20,000元│93年6月1日│046│20,000元│93年7月1日│├──┼───────┼───────┼──┼───────┼───────┤│047│20,000元│93年8月1日│048│20,000元│93年9月1日│├──┼───────┼───────┼──┼───────┼───────┤│049│20,000元│93年10月1日│050│20,000元│93年11月1日│├──┼───────┼───────┼──┼───────┼───────┤│051│20,000元│93年12月1日│052│20,000元│94年1月1日│├──┼───────┼───────┼──┼───────┼───────┤│053│20,000元│94年2月1日│054│20,000元│94年3月1日│├──┼───────┼───────┼──┼───────┼───────┤│055│20,000元│94年4月1日│056│20,000元│94年5月1日│├──┼───────┼───────┼──┼───────┼───────┤│057│20,000元│94年6月1日│058│20,000元│94年7月1日│├──┼───────┼───────┼──┼───────┼───────┤│059│20,000元│94年8月1日│060│20,000元│94年9月1日│├──┼───────┼───────┼──┼───────┼───────┤│061│20,000元│94年10月1日│062│20,000元│94年11月1日│├──┼───────┼───────┼──┼───────┼───────┤│063│20,000元│94年12月1日│064│20,000元│95年1月1日│├──┼───────┼───────┼──┼───────┼───────┤│065│20,000元│95年2月1日│066│20,000元│95年3月1日│├──┼───────┼───────┼──┼───────┼───────┤│067│20,000元│95年4月1日│068│20,000元│95年5月1日│├──┼───────┼───────┼──┼───────┼───────┤│069│20,000元│95年6月1日│070│20,000元│95年7月1日│├──┼───────┼───────┼──┼───────┼───────┤│071│20,000元│95年8月1日│072│20,000元│95年9月1日│├──┼───────┼───────┼──┼───────┼───────┤│073│20,000元│95年10月1日│074│20,000元│95年11月1日│├──┼───────┼───────┼──┼───────┼───────┤│075│20,000元│95年12月1日│076│20,000元│96年1月1日│├──┼───────┼───────┼──┼───────┼───────┤│077│20,000元│96年2月1日│078│20,000元│96年3月1日│├──┼───────┼───────┼──┼───────┼───────┤│079│20,000元│96年4月1日│080│20,000元│96年5月1日│├──┼───────┼───────┼──┼───────┼───────┤│081│20,000元│96年6月1日│082│20,000元│9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