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0年度訴字第1460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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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0年訴字第1460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有關教育事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110年度訴字第1460號原告 吳承恩 法定代理人 吳昆發
周美怡 被告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代表人 莊玫欣 訴訟代理人 謝惠蓉
吳俊芸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法官魏式瑜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書記官林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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