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保險小調字第22號
聲 請 人 甲○○○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路○段○○○號12樓
法定代理人 乙○○ 台北市○○○路○段○○○號12樓
代 理 人 丁○○
代 理 人 丙○○
相 對 人 戊○○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保險小調字第22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5年6月29日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陳滿賢
書記官 王宣雄
調解委員 己○○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左:
聲請人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戊○○
法官、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萬伍仟元,當庭給付
完畢,由聲請人代理人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記官 王宣雄
法 官 陳滿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王宣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