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交聲字第36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2日
裁判案由:交管條例聲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100年度交聲字第3627至3726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異議人即受處分人 林紫彤 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所為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裁決處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附表一所示之裁決處分均異議駁回。
附表二所示之裁決處分均撤銷,林紫彤不罰。
理由
一、異議意旨略以:伊於民國100年7月18日至郵局補登存摺時,始發現100年6月22日遭強制扣款新臺幣(下同)3,868元,於是致電開戶郵局即臺北敦南郵局詢問,始知悉伊有交通罰單未繳而被強制扣款,隔日至監理站查詢,竟發現有37
8筆機車停車費逾期未繳罰單。然伊於96年搬遷至新北市○○區○○路○○巷○○號20樓,且於同年8月6日至雙和太平洋百貨專櫃工作,機車長期停放在母親租賃的住所,伊每日都步行上下班,已有5年未使用該機車,而係由父親 黃基生 使用,卻未告知有關停車費之相關訊息;伊戶籍登記於外公外婆住所即新北市○○區○○街○○巷○弄○○號1樓,就讀高中時期就居住在此,且於92年12月外公往生後,伊與母親搬遷至新北市○○區○○路,直至現居住之臨時住所即新北市○○區○○路○○巷○號21樓之6,伊於8年期間搬遷5次居所,而戶籍一直留在外公住所,96年9月大舅將該房子出售,此後幾年因經濟貧困,無力擁有個人房產,經長搬遷無固定居所,長期在外租屋,所以沒有地方遷移戶籍地,導致未能收到相關催繳通知及公文信件。伊初次購車,之後也未再購入其他車輛,對於使用規範並未明確知悉,以致未保管好自己的機車,而遭他人任意使用,伊願意負責停車費及逾期催繳金額部分,但實在是在不知情之情形下讓後續罰單一直累積,所以希望法院能念在伊係初犯,將罰單減免,且因家中經濟來源僅剩伊每月薪資加上父親打零工的費用,每月約3至4萬元,又要支付房租每月21,000元及水電瓦斯費、電話費、勞健保、保險費及3個人生活基本開銷,伊實在無力再負擔如此巨額的罰款,請法院從輕審酌等語。
二、經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林紫彤所有之車號000-000號輕型機車,於附表一、二所示之時、地,分別因「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之違規行為,經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逕行掣單舉發違規行為共100件,因受處分人未於舉發通知單所載應到案日期前到案或提出申訴,原處分機關乃分別為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裁決處分在案,此為異議人所不爭執,是前開事實,堪予認定。
三、關於附表一已逾異議期間部分:
(一)按受處分人不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所定主管機關所為之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2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交通法庭認聲明異議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且無從補正者,應以裁定駁回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1項及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第17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關文書送達之程序,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亦有明文。而行政程序法中對於文書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但在行政機關辦公處所或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會晤處所為之;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另送達不能依行政程序法第72、73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於此情形,由郵政機關為送達者,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寄存機關自收受寄存文書之日起,應保存3個月,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1項、第73條第1項、第74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按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而為文書之送達,專依該法律之規定,且該法並無準用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關於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10日生效規定之規定,是文書合法寄存送達後,當自寄存之日起即時生效,並非於寄存之日起算10日生效,或自受送達人實際領取文書之日起生效(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7年法律座談會第42、43號提案研討結果亦同此意見),合先敘明。
(二)經查,異議人自74年4月15日起遷入「新北市○○區○○街○○巷○弄○○號」至今,有異議人之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附卷可參,而附表一所示之裁決書,經交由郵政機關向異議人當時設於前址之戶籍地址送達,惟因未獲會晤異議人,亦無受領文書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郵件人員而送達不到,遂以「寄存送達」方式,將該裁決書寄存於郵局,並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應送達人住居所門首,另1份置於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等情,為異議人所不爭執,並有附表一所示之裁決書寄存送達證明確認書1份在卷可參。是前開裁決書均已於99年12月21日合法送達於異議人,異議人對該裁決如有不服,自依法應於20日內聲明異議,即其應於100年1月12日前聲明異議,惟其遲至100年10月19日始具狀聲明異議,有聲明異議狀上之收狀章1枚可證,故此部分聲明異議應已逾期,顯不合法律上程式,且無從補正。
(三)從而,異議人就附表一所示之裁決處分聲明異議皆不合法,揆諸首揭說明,自應將受處分人此部分異議均予駁回。
四、關於附表二未逾異議期間部分:
(一)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第1項規定之文義,異議人「逾期未依規定辦理」之效果,係處罰機關「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並未指發生失權之效果,且觀諸上開規定修正之立法理由,亦未表示逾期未告知即生失權效果。況若舉發通知單送達異議人時,已逾通知單所定之到案期日,則因未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第1項規定,即未生失權之效果。如此一來,將使有無失權之效果取決於舉發通知單送達之遲速,如送達在到案期日前者,即生失權效果;送達在到案期日後者,即不生失權效果,顯失公平(尤其若舉發通知單送達異議人時,恰係通知單所定到案期日之同日或前一日,將使異議人因無法及時告知應歸責他人之狀況,而承受失權之不公平結果)。如採「失權效果」之見解,無異剝奪異議人得舉證免罰之權利,此應有法律明文始能為之(參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7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41號研討結果)。申言之,本條項規定應僅屬處罰機關得為實體上處罰之依據,並課予受處罰人適當舉證之義務,縱有違反亦不生失權之效果,處罰機關於裁決前,乃至法院聲明異議程序中,仍應依違規事實是否存在、有無可歸責原因及責任條件等情,為實體上之判斷。是依前揭說明,尚不得率予剝奪異議人得舉證免罰之權利。
(二)經查,證人黃基生到庭證稱:其為異議人之父,然未與異議人同住,系爭機車自98年2月起均由其使用,迄今年夏天始交還異議人,其使用系爭機車之期間,曾將系爭機車停放於公園路健保局、信陽街等處之停車格內,但自己都沒有去繳過停車費等語(見本院100年度交聲字第3427至3526號卷100年12月29日訊問筆錄第2至3頁),核與異議人前揭主張相符,是系爭機車於如附表二所示之各時、地之實際騎乘人,應係異議人之父親黃基生無疑,故異議人主張該等交通違規之實際行為人皆係黃基生乙節,自屬可採。
(三)再異議人雖未依舉發通知單上所載之應到案時、地辦理歸責事宜,然依本院前揭調查結果,系爭機車之實際使用人確非異議人,異議人客觀上未實際占有、管領系爭機車,亦非違規行為時之駕駛人,故無違反法律上義務可言;是附表二所示之違規行為既非可歸責於異議人,自應由舉發機關另行通知實際行為人黃基生到案依法處理。又附表二編號17及56所示之裁決處分,其停車費催繳通知單上「行政文書不能送達事由報告書」欄僅記載「遷移不明」或「遷移」,送達證書則完全空白,未有任何記載,有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第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號停車費催繳通知單暨送達證書在卷可證(本院卷內彙整資料編號第31及70號),顯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未將該二份催繳通知單合法送達於異議人,而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所定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之處罰要件不合,是無論異議人是否為實際行為人,此二裁決處分均非適法。
(四)綜上,異議人就附表二所示之裁決處分,雖未於舉發單上所載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原處分機關告知應歸責人,然經本院調查結果,異議人確非上開違規之實際行為人,且附表二編號17及56所示之裁決處分未先經合法催繳,原處分機關未察,進而對異議人加以裁罰,難認允洽。異議人以前詞為由,向本院就此部分裁決提出異議,為有理由,爰撤銷如附表二所示之裁決處分,並由本院自為異議人不罰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第17條前段、第19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1月12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林琮欽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張玫玲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附表一:異議逾期部分┌───────────────────────────┐│本附表所列之裁決處分,均於民國99年12月21日寄存送達於郵││局,嗣於100年1月12日異議期間屆滿;違規行為均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編│一次裁│裁決書│停車││號│決書查│㈠字號│㈠日期│││詢報表│㈡裁決日期│㈡地點│││之序號│││├─┼───┼─────────────┼───────┤│1│207│㈠板監裁字第41-1AG144307號│㈠99年1月16日││││㈡99年12月13日│11時29分│││││㈡臺北市○○街│├─┼───┼─────────────┼───────┤│2│208│㈠板監裁字第41-1AG142924號│㈠99年1月15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29分│││││㈡臺北市○○街│├─┼───┼─────────────┼───────┤│3│209│㈠板監裁字第41-1AG141488號│㈠99年1月14日││││㈡99年12月13日│11時5分│││││㈡臺北市○○街│├─┼───┼─────────────┼───────┤│4│210│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9997號│㈠99年1月13日││││㈡99年12月13日│11時7分│││││㈡臺北市○○街│├─┼───┼─────────────┼───────┤│5│211│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8590號│㈠99年1月12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8分│││││㈡臺北市○○街│├─┼───┼─────────────┼───────┤│6│212│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7276號│㈠99年1月11日││││㈡99年12月13日│9時28分│││││㈡臺北市○○街│├─┼───┼─────────────┼───────┤│7│213│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5498號│㈠99年1月9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47分│││││㈡臺北市○○街│├─┼───┼─────────────┼───────┤│8│214│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4156號│㈠99年1月8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29分│││││㈡臺北市○○街│├─┼───┼─────────────┼───────┤│9│215│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3004號│㈠99年1月7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33分│││││㈡臺北市○○街│├─┼───┼─────────────┼───────┤│10│216│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1685號│㈠99年1月6日││││㈡99年12月13日│11時58分│││││㈡臺北市○○街│├─┼───┼─────────────┼───────┤│11│217│㈠板監裁字第41-1AG130346號│㈠99年1月5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42分│││││㈡臺北市○○街│├─┼───┼─────────────┼───────┤│12│218│㈠板監裁字第41-1AG128972號│㈠99年1月4日││││㈡99年12月13日│11時13分│││││㈡臺北市○○街│├─┼───┼─────────────┼───────┤│13│219│㈠板監裁字第41-1AG051853號│㈠99年11月3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39分│││││㈡臺北市○○路│├─┼───┼─────────────┼───────┤│14│220│㈠板監裁字第41-1AG050404號│㈠99年11月2日││││㈡99年12月13日│10時41分│││││㈡臺北市○○路│└─┴───┴─────────────┴───────┘附表二:未逾期部分┌─────────────────────────────┐│本附表所列之裁決處分,均於民國100年10月3日以當場交付之方││式送達於異議人,停車地點皆在臺北市○○街,違規行為同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編│一次裁│裁決書│停車時間│備註││號│決書查│㈠字號│││││詢報表│㈡裁決日期│││││之序號││││├─┼───┼─────────────┼──────┼──┤│1│221│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0680號│99年6月23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18分││├─┼───┼─────────────┼──────┼──┤│2│222│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9361號│99年6月22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7分││├─┼───┼─────────────┼──────┼──┤│3│223│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8082號│99年6月21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3分││├─┼───┼─────────────┼──────┼──┤│4│224│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6433號│99年6月19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56分││├─┼───┼─────────────┼──────┼──┤│5│225│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5190號│99年6月18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31分││├─┼───┼─────────────┼──────┼──┤│6│226│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3961號│99年6月17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36分││├─┼───┼─────────────┼──────┼──┤│7│227│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2357號│99年6月15日│││││㈡99年12月22日│14時15分││├─┼───┼─────────────┼──────┼──┤│8│228│㈠板監裁字第41-1AG301057號│99年6月14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11分││├─┼───┼─────────────┼──────┼──┤│9│229│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9523號│99年6月12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42分││├─┼───┼─────────────┼──────┼──┤│10│230│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8308號│99年6月11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3分││├─┼───┼─────────────┼──────┼──┤│11│231│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6979號│99年6月10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25分││├─┼───┼─────────────┼──────┼──┤│12│232│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5646號│99年6月9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37分││├─┼───┼─────────────┼──────┼──┤│13│233│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4253號│99年6月8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53分││├─┼───┼─────────────┼──────┼──┤│14│234│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2884號│99年6月7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20分││├─┼───┼─────────────┼──────┼──┤│15│235│㈠板監裁字第41-1AG291154號│99年6月5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31分││├─┼───┼─────────────┼──────┼──┤│16│236│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9911號│99年6月4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29分││├─┼───┼─────────────┼──────┼──┤│17│237│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8642號│99年6月3日│催繳││││㈡99年12月22日│10時21分│通知││││││單未││││││合法││││││送達│├─┼───┼─────────────┼──────┼──┤│18│238│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7425號│99年6月2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27分││├─┼───┼─────────────┼──────┼──┤│19│239│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6019號│99年6月1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37分││├─┼───┼─────────────┼──────┼──┤│20│240│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4663號│99年5月31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16分││├─┼───┼─────────────┼──────┼──┤│21│241│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2963號│99年5月29日│││││㈡99年12月22日│12時57分││├─┼───┼─────────────┼──────┼──┤│22│242│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1748號│99年5月28日│││││㈡99年12月22日│15時34分││├─┼───┼─────────────┼──────┼──┤│23│243│㈠板監裁字第41-1AG280402號│99年5月25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32分││├─┼───┼─────────────┼──────┼──┤│24│244│㈠板監裁字第41-1AG276643號│99年5月21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9分││├─┼───┼─────────────┼──────┼──┤│25│245│㈠板監裁字第41-1AG275446號│99年5月20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21分││├─┼───┼─────────────┼──────┼──┤│26│246│㈠板監裁字第41-1AG272860號│99年5月18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30分││├─┼───┼─────────────┼──────┼──┤│27│247│㈠板監裁字第41-1AG270972號│99年5月17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29分││├─┼───┼─────────────┼──────┼──┤│28│248│㈠板監裁字第41-1AG269295號│99年5月15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54分││├─┼───┼─────────────┼──────┼──┤│29│249│㈠板監裁字第41-1AG268056號│99年5月14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4分││├─┼───┼─────────────┼──────┼──┤│30│250│㈠板監裁字第41-1AG264297號│99年5月11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56分││├─┼───┼─────────────┼──────┼──┤│31│251│㈠板監裁字第41-1AG262995號│99年5月10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32分││├─┼───┼─────────────┼──────┼──┤│32│252│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8334號│99年3月4日│││││㈡99年12月22日│12時27分││├─┼───┼─────────────┼──────┼──┤│33│253│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6991號│99年3月3日│││││㈡99年12月22日│12時50分││├─┼───┼─────────────┼──────┼──┤│34│254│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4387號│99年3月1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40分││├─┼───┼─────────────┼──────┼──┤│35│255│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2735號│99年2月27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24分││├─┼───┼─────────────┼──────┼──┤│36│256│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1537號│99年2月26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57分││├─┼───┼─────────────┼──────┼──┤│37│257│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0314號│99年2月25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22分││├─┼───┼─────────────┼──────┼──┤│38│258│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9043號│99年2月24日│││││㈡99年12月22日│10時4分││├─┼───┼─────────────┼──────┼──┤│39│259│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7778號│99年2月23日│││││㈡99年12月22日│9時24分││├─┼───┼─────────────┼──────┼──┤│40│260│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6585號│99年2月22日│││││㈡99年12月22日│11時22分││├─┼───┼─────────────┼──────┼──┤│41│261│㈠板監裁字第41-1AG339160號│99年7月16日│││││㈡100年1月12日│13時15分││├─┼───┼─────────────┼──────┼──┤│42│262│㈠板監裁字第41-1AG337932號│99年7月15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47分││├─┼───┼─────────────┼──────┼──┤│43│263│㈠板監裁字第41-1AG336664號│99年7月14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42分││├─┼───┼─────────────┼──────┼──┤│44│264│㈠板監裁字第41-1AG335434號│99年7月13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20分││├─┼───┼─────────────┼──────┼──┤│45│265│㈠板監裁字第41-1AG333878號│99年7月12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59分││├─┼───┼─────────────┼──────┼──┤│46│266│㈠板監裁字第41-1AG330267號│99年7月8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18分││├─┼───┼─────────────┼──────┼──┤│47│267│㈠板監裁字第41-1AG329019號│99年7月7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22分││├─┼───┼─────────────┼──────┼──┤│48│268│㈠板監裁字第41-1AG327690號│99年7月6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3分││├─┼───┼─────────────┼──────┼──┤│49│269│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8563號│99年6月30日│││││㈡100年1月12日│13時14分││├─┼───┼─────────────┼──────┼──┤│50│270│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7303號│99年6月29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35分││├─┼───┼─────────────┼──────┼──┤│51│271│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6080號│99年6月28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10分││├─┼───┼─────────────┼──────┼──┤│52│272│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4521號│99年6月26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5分││├─┼───┼─────────────┼──────┼──┤│53│273│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3240號│99年6月25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49分││├─┼───┼─────────────┼──────┼──┤│54│274│㈠板監裁字第41-1AG312008號│99年6月24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49分││├─┼───┼─────────────┼──────┼──┤│55│275│㈠板監裁字第41-1AG231131號│99年4月12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50分││├─┼───┼─────────────┼──────┼──┤│56│276│㈠板監裁字第41-1AG222149號│99年4月2日│催繳││││㈡100年1月12日│11時52分│通知││││││單未││││││合法││││││送達│├─┼───┼─────────────┼──────┼──┤│57│277│㈠板監裁字第41-1AG220723號│99年4月1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8分││├─┼───┼─────────────┼──────┼──┤│58│278│㈠板監裁字第41-1AG219260號│99年3月31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3分││││││││├─┼───┼─────────────┼──────┼──┤│59│279│㈠板監裁字第41-1AG217935號│99年3月30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50分││├─┼───┼─────────────┼──────┼──┤│60│280│㈠板監裁字第41-1AG214991號│99年3月27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16分││├─┼───┼─────────────┼──────┼──┤│61│281│㈠板監裁字第41-1AG213733號│99年3月26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11分││├─┼───┼─────────────┼──────┼──┤│62│282│㈠板監裁字第41-1AG212443號│99年3月25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55分││├─┼───┼─────────────┼──────┼──┤│63│283│㈠板監裁字第41-1AG211181號│99年3月24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50分││├─┼───┼─────────────┼──────┼──┤│64│284│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9895號│99年3月23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13分││├─┼───┼─────────────┼──────┼──┤│65│285│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8590號│99年3月22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45分││├─┼───┼─────────────┼──────┼──┤│66│286│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6814號│99年3月20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29分││├─┼───┼─────────────┼──────┼──┤│67│287│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5548號│99年3月19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17分││├─┼───┼─────────────┼──────┼──┤│68│288│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4175號│99年3月18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55分││├─┼───┼─────────────┼──────┼──┤│69│289│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2831號│99年3月17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27分││├─┼───┼─────────────┼──────┼──┤│70│290│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1538號│99年3月16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43分││├─┼───┼─────────────┼──────┼──┤│71│291│㈠板監裁字第41-1AG200246號│99年3月15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32分││├─┼───┼─────────────┼──────┼──┤│72│292│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8566號│99年3月13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50分││├─┼───┼─────────────┼──────┼──┤│73│293│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7481號│99年3月12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0分││├─┼───┼─────────────┼──────┼──┤│74│294│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6168號│99年3月11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47分││├─┼───┼─────────────┼──────┼──┤│75│295│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4851號│99年3月10日│││││㈡100年1月12日│12時14分││├─┼───┼─────────────┼──────┼──┤│76│296│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3589號│99年3月9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42分││├─┼───┼─────────────┼──────┼──┤│77│297│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2468號│99年3月8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59分││├─┼───┼─────────────┼──────┼──┤│78│298│㈠板監裁字第41-1AG190782號│99年3月6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38分││├─┼───┼─────────────┼──────┼──┤│79│299│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9583號│99年3月5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14分││├─┼───┼─────────────┼──────┼──┤│80│300│㈠板監裁字第41-1AG185658號│99年3月2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22分││├─┼───┼─────────────┼──────┼──┤│81│301│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5123號│99年2月12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23分││├─┼───┼─────────────┼──────┼──┤│82│302│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3891號│99年2月11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23分││├─┼───┼─────────────┼──────┼──┤│83│303│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2577號│99年2月10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13分││├─┼───┼─────────────┼──────┼──┤│84│304│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1313號│99年2月9日│││││㈡100年1月12日│10時56分││├─┼───┼─────────────┼──────┼──┤│85│305│㈠板監裁字第41-1AG170222號│99年2月8日│││││㈡100年1月12日│9時31分││├─┼───┼─────────────┼──────┼──┤│86│306│㈠板監裁字第41-1AG167584號│99年2月5日│││││㈡100年1月12日│11時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