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91年度台聲字第69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1年台聲字第6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台聲字第六九五號
聲請人約翰‧ 多荷蒂
葛拉汀‧多荷蒂共同代理人 黃荔芬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甲○○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吳正一
法官劉福來法官鄭玉山法官朱建男法官顏南全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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